那些年,认真摆摊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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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里,你和好几种动物生活在一起,有马、牛、羊、老虎和孔雀。有一天,你必须要离开这片森林去往别处,但是此时你只能带着一种动物离开,这时候你会选哪一种?这是台湾作家痞子蔡在小说《孔雀森林》中的开场,书中男主是一个选孔雀又不像选孔雀的人,后来他分别遇到了选老虎的、选羊的、选马的女生,因为种种原因又一个个与她们错过,最后,他遇到了一个和他一样选孔雀的女孩。女孩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李珊蓝,她每次介绍自己的时候都像是在描绘一个曼妙的长镜头:珊瑚的珊,蓝色的蓝。珊蓝会在每一年圣诞节的前夜,去做彩绘模特扮演俏丽型的圣诞老人;会在每一个情人节的夜晚去成大卖一束一束的大红玫瑰;她还会在一个叫“中国娃娃”的夜店里做服务生,每天深夜十二点以后,穿着蓝色衬衣的她经过一片片缭绕的烟雾,蹲下身来给一桌桌的客人端酒水,有时候会不小心踩到呕吐物一个趔趄滑到,手中的杯子碎了一地,眼前的客人笑成一片,有醉酒的老男人想顺势拉她到怀中,她抬起头吐他一脸。她三十岁了,一无所有,也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她甚至连一条狗也没有,因为一条纯种的狗要一万新台币。她说,当她看到秋天的落叶不再觉得那是诗,而是觉得伤感,这时候她觉得自己在慢慢变老了。她一边变老,一边安静有力的生活。她的确是选孔雀的人。据说,猎人喜欢利用雨天捕捉孔雀,因为雨水会将孔雀的大尾巴弄湿而变得很重,孔雀很爱惜自己美丽的羽毛,尤其是尾巴。她平时也不大飞,只是因为不希望弄伤羽毛,更不会在雨天飞。于是,不管猎人靠的再近,它绝对动也不会动,选择束手就缚。所以选孔雀的珊蓝与那些跳热舞取悦客人的妖艳女孩是不同的,她连笑都不会卖,她宁愿去摆摊。这是我少年时期看过的一本书,多年过去,我已经忘记了书中那些选老虎、马、羊女生的样子,但是我始终记得这个选孔雀的女生。她爱过一个和她一样选孔雀的人,可那个人最终没有带她走。马代表自由,牛代表事业,羊代表爱情,老虎代表自尊。孔雀呢,代表金钱。大家都说,孔雀贪慕虚荣又那么骄傲,为了爱美,甚至连性命也可以放弃,所有的动物都认为生命是最重要的,但是珊蓝认为,对于孔雀来说,即使很孤独,即使全世界没有一个了解她的人,信仰依然比生命更重要,她那美丽的羽毛就是她的信仰。生为孔雀,却不能开屏,那么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故事的最后,他在桃园机场坐上了飞往美利坚的波音大飞机,而她继续蹲在台北的闹市里认真的摆摊。我是一个选马的人,但是却有着孔雀的信仰,珍惜羽毛,向往自由。很多年以后,我一个人坐着绿皮火车从上海到拉萨,坐了整整两天两夜。经过了唐古拉山,昆仑山,可可西里,看到了车窗外大片大片的云渐行渐远,像是要触摸到了的地面,又轻轻弹起来飘走。不远处,成群的藏羚羊在一片白茫茫中恣意的奔跑,透过玻璃,我看得清那一双双灵动的眼睛在回头张望。这是一场盛大的独处。火车在旷野中飞驰,眼前的整个世界空无一人,只有天空、大地、群山和偶尔几只飞鸟,以及长河落日圆。我知道这是大自然赐给我的眼福。你信吗,如果一个人常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己年轻时读过的书,脑海中总是浮现的画面,或许是无形中意念的吸引,都会以另外一种形式折射到未来的现实生活里,像是不可思议的电影蒙太奇,一场场幻觉在平行中交错,这些常常在我身上发生。火车将我带到了拉萨城。我住在了一个叫鸟窝的客栈,客栈的主人也叫痞子。他戴着棕色的宽沿礼帽,留着大胡子,配戴厚重的沉香念珠,全然藏人打扮。在西藏大学教书的女友海芳给我说,痞子是个土生土长的上海人,他勤奋又幽默。每一年春节,他都会开着一辆带着“藏A”车牌的越野车回到上海,讲着一口上海话去给汽车加油,路人纷纷侧目。他匆匆的回来又匆匆的返回,在这座城市里,也有高级写字楼里穿着香奈儿时装的女孩爱他,但她却不愿意跟他一起回拉萨。他还养了一只狗叫“毛毛”,整整陪伴了他7年7个月,形影不离。后来毛毛死了,他将毛毛的骨灰装进小小的盒子挂在脖子上,连睡觉也不愿意摘去。在我一个人的西藏之旅中,痞子像是这部纪录片的导演,将我们所有的当事人安排在了鸟窝客栈。我住在窗台上有格桑花的二楼,每个傍晚,我的隔壁都传来安静的钢琴曲,那里住着摄影艺术家Peter,平时在拉萨和尼泊尔之间行走。他说着广东白话,声音很好听。他从不刻意宣传自己,真正深邃的人一定是低调的。我看到他拍的照片都有一种时光隽永的美,游离于尘世之外。他有时候很安静,有时候脾气很大,我常常觉得他在思念一个人,但是他从来不说是谁。这里还有个二十岁的失恋少女聪聪,她是我的室友。她说,自己十八岁那年就来过拉萨了,也是住在鸟窝客栈。最后一个出场的是阿刁。那天晚上我要上楼,看到一个女子坐在窗下抽烟,她有着深邃的单眼皮眼睛,仿佛望不到底。黑色的披肩松松的罩着自己,仿佛整个人都套进去了,头上戴了一顶棕色鸭舌帽,几乎遮住了眼睛。她的身上有一种复杂的气质,与我见过的所有女孩都不同。我经过她,对她笑了笑,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继续抽烟。第二天晚上,她走到我的房间喊:摆摊去吧。八廓街的一角,我们铺着花纹复杂的藏式毯子并排坐着,她手指飞快的编织,编出的手链形状诡异,佩戴神秘头像,据说可以辟邪。有的卖10块,有的卖15块,她用这些钱来付常住客栈的房租,痞子收她0块一天。那天晚上我们只卖了两三个,但是我们彼此之间说了很多的话。她没有爱人,有父母,可她与父母也常常处在失联的状态。她像一棵树,不依靠也不寻找。她是另一个三毛,也走过三毛走过的路。她走过大山和村庄,走过荒漠和雪山。她曾经穿过撒哈拉,去过中东,再沿着丝绸之路返回。她乘坐拥挤的小巴车从拉萨出发,再去往尼泊尔,又走到越南和柬埔寨,最后去看一眼印度恒河的水。她去过很多地方,却从不说自己是环球旅行家。她知道各种各样的神话,并且对这些神话背后的故事深信不疑。她搭载过路的汽车去阿里,路上旁边的司机用手伸向她的大腿,她纵身一跃,跳下车来。夜晚的藏区冷的让人发指,她一个人在漆黑的夜里行走,她以为自己要死在了路上。阿刁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心中一惊,想起了书中那个选孔雀的女孩。拉萨的夜晚很凉,她把自己的牛仔外套披在了我身上,她告诉我,如果以后联系,就打电话给她。她没有- 上一篇文章: 小腹右边痛,或是7种病在ldquo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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