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被判刑,乡村医生须牢记十条铁律

近日,有村医在后台反应一件事情,大致意思是自医院带回来的药输液时,患者发生了不良反应,医院救治的医药费都是自己给的,患者也没有退还该笔费用……这的确是冤,他说,说给我听,也只是义愤难平,纾解下心中的不快,但没办法,乡里乡亲的也不想把事情闹大……这让我不禁想再说说乡医陈寿存的那件案例:江苏城市频道曾报道了这样一则新闻:年近70岁的乡医陈寿存退休后帮村民挂个水(药是患者自带的),但因为患者本身有心脏病史,输液导致患者心源性猝死,最终,陈寿存不仅面临民事赔偿10万元,这个年纪还要面临着至少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刑原因是非法行医。虽然这个判决让当事人和大家很难接受,但一位法律人士就从法律层面分析,退休医生陈寿存为何构成非法行医罪?原因一没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于陈寿存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所以他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哪一类行为属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5号)》第一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老乡医陈寿存已经退休,他没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但是由于我国的特殊性,有部分乡村医生是不具备《执业医师法》规定的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这部分人,由国务院另行制定管理办法。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的乡村医生应当在注册的村卫生室执业。否则就属于非法行医了。   这就牵扯到第二个问题,执业地点。乡医陈寿存在家行医,并不是在当地注册的村卫生室行医,所以属于非法行医。  原因二在未被批准行医的场所行医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在「未被批准行医的场所」行医属非法行医。其中,「未被批准行医的场所」是指没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场所。   对于村医,一切的行医行为都需要在注册的村卫生室执业。乡医陈存寿在自己家里进行医疗行为,也构成了非法行医。   你可能害怕了,那在高铁上、飞机上救人也不是在批准行医的场所进行的,是不是属于非法行医呢?其实不是的,《执业医师法》规定,下列情况不属于非法行医的范畴:(一)随急救车出诊或随采血车出车采血的;(二)对病人实施现场急救的;(三)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家庭病床、卫生支农、出诊、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虽然后台的村医的遭遇没有上升到走司法程序的地步,但是却恰恰反应出在最平常的接诊过程中的风险何其多!当下,因为非法行医造成医疗事故不在少数,尤其是在农村,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医疗资源配备的不完善,这是国家层面需要解决的问题。老乡医的遭遇也很令人同情,我们乡村医生同仁们切记要学会保护自己!在一些法规还不完善的时刻,乡村医生一定要谨记这十条铁律,切记切记!第一条,法在先,情在后东郭先生不好当,千万别单纯地认为自己是在帮人,帮好了大家相安无事。一旦出了问题,闹出人命,法律可不是讲道理的地方。已经退休的乡村医生,如果没有被村卫生室返聘,是不具备行医资格的,继续行医就属于非法行医了。老村医陈寿存的遭遇再次给“非法行医”这个罪名敲醒了警钟,发挥余热助人为乐是好事,但切记法不容情!第二条,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如何在行医路上很好的保护自己?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减少误诊漏诊才是硬道理。多记一些知识,多见一些经验,医术技能才是硬道理!第三条,打死不说“不用”临床常碰到有的人被狗猫咬伤挠伤。现在预防意识强了,见血的一般都会要求打疫苗。问题是有些只咬了一下裤子什么的,没有明显伤痕,病人不打不放心,打吧又心疼几百元钱,就会问你要不要打了。我的原则是:要!谁说得清他咬到没咬到,谁保证他以前没咬过?万一你一句不要,事后又得病了,你不比窦娥还冤?就是病人生个疖,咳嗽几声,你也别说没事。没人能保证不会因为个疖不得败血症,脑膜炎,心肌炎。我们要学会对病人永远说“考虑某病,但不排除万一别的什么病;观察一下再说吧。”这是防万一,防范事后找麻烦。第四条,病史一定问详细当然门诊病史不能象住院病历那样全面,相关的一定要问清。曾碰到一个主诉为腹痛半天的青年女病人。并说开始为上腹痛,后转到右下腹痛,以前有过两次类似发病史。以前医生说是阑尾炎,均是打吊针治好。体检阑尾点明显压痛。当时我诊为慢性阑尾炎急性发作。要打针时我发现病人贫血面容严重。就问月经怎样。病人说以前还好,上个月没来,这两天又来了点。我马上停止输液,转院治疗。好险,该病人最后诊断是宫外孕破裂,你说吓人不?你说我们做个医生容易吗?第五条,宁做蹩脚医生,绝不强充好汉有些病你按你的思路治了没效,就不要太勉强地留。没什么可耻的,专家教授同样有治不好的病,总统一样要死亡。你别挖空心思,冒冒失失地去用点没把握的药和治疗方案。治好了没人有怎么感激你,出事了你就死定了。一些危重病人,你没点把握别治,不要看他多痛苦,你就给治或下药。一些老人独自来的,病情又不太好不要心软,不能看就是不看。不然最后倒霉的可能是医生。我碰过两个老人,独自来的,高热的,我当时想不打吊针,但是又看不下去,就吊上药了。结果输液反应了,我是又打针又冷敷,更惨的是她三两分钟大便一次,我是又拿屎盆又给擦屁股。我真是对父母也没这么孝顺过......还好没出大事,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就死惨了。第六条,记得好处明着给该收的钱就要收,不管你有没有利润,有没有挣钱,没有病人知道你挣没挣他的钱。即便你没挣他钱,他也会认为你挣了,没人无缘无故念你的好。宁可收了钱后,他没钱吃饭了再给他买点东西,这样他才会知道得你给了他实实在在的好处。第七条,用药输液胆大心细“能给药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还是要谨记这个原则。输液风险大,自不用说,但切记切记处理输液反应、药物过敏时要胆大心细,不要慌乱;关键时错了一步,一辈子就玩完了......上午病人多,乱插队,你要做到听而不闻,视而不见,专心一个一个地看病。不要分神弄错了,我就曾注射错了药。抗生素能单用的不要联用。你试试,联用有时不比单用好到哪去。有时只是你的心理作用。能不用就不用,单纯的感冒,流腮,水痘,带状疱疹我一般不上一点抗生菌,一样治好。试想想,有多少人这些病没用一点抗生素?另外,抗生素尽量不要和别的药配伍,中药制剂更不要乱配伍。第八条,对同行口下留情不要攻击同行,有些人看别人生意好就攻击别人。这样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同行不要是怨家了,就是同行真有点做错了,能掩饰就掩饰一下,毕竟我们吃这碗饭太难吃了,大家要相互理解并支持才对。俗话说,行医是一只脚在诊所,一只脚在法院,保不齐哪天咱自己就栽谁手里,平时口德积不够,那真就玩完了。第九条,转诊不能只看钱转诊病人要避风险,医院也不包治好百病。医院多,你给转诊一般有XX.......但是我医院的能力,少考虑点XX比例。更重要的是让病人自己去选择,这样有事找不了你。如果你推荐XX医院,万一了出事,那你就等着吃不了兜着走吧。第十条,靠活儿好不靠价格现在看病还不如装瞎子算命......更别说理发店做个头发了。要说技术,他们能比吗?他们三个月就能毕业,我们三十年还在摸索。这大部分是原因是我们自己不把自己的技术当技术看了......自己都看不起自己别人看得起吗?生意竞争要靠医技,不要靠价格。乡医同胞们,对自己好点,该放松时就放松一下,给自个放假。你不在诊所,可能少挣了点钱,但你也许就避免了一场事故。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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