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薇阑尾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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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花千红没死。她只是跟单位请了假躺在自己家里的床上,躺了整整一个星期,外表行尸走肉一般,内心里却如同翻江倒海。对于那个与自己一起生活了近三十年的男人孟宇,她恨不得他突然之间活过来。她希望他活过来的目的没有别的,只是为了发泄自己内心的愤恨,她希望自己能够冲过去扇他几个大嘴巴子,拼了命地扇,然后呢,最好是她亲手去掐死他。可是,这样的机会永远都没有了。一念至此,千红的眼泪又禁不住地涌出来。走出楼道,六月的阳光晃着她的眼睛,千红有些眩晕,她把眼睛略略地闭了闭。站在车库门口,犹豫了一下,把手里的车钥匙重新放回了包里。以前的每一个工作日,只要孟宇不出差,基本上都是他开车送她去单位,若是孟宇出差了,她有时自己开车,有时坐公交。今天还是坐公交吧,尽管天气有些燥热,舒服与安全相比,还是安全重要。既然没死,那就得好好地活着。这是千红在遭遇精神上的重创后的第一反应。她在为自己悲哀,她在为自己痛哭,可是,在办理丧事期间以及之后,每一个关心她的同事朋友都安慰她,孟宇真是个不错的人,但是,人死了不能复生,千红你要节哀保重。他们千篇一律地认为她在为丈夫的突然离世难过。他们话是这么说,但是,她总觉得他们的眼神是闪烁不定的,似乎隐藏着一些不便于破口说出的内容。该不是听到什么传闻了吧?都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事已至此,她又堵不住别人的嘴巴,她只能做个把头埋进沙子里的驼鸟,这般想时,她心里又涌起一股浓浓的恨,孟宇,你进了阴曹地府也远远不能洗清你的罪孽,你会被打进十八层地狱的。他居然借着同学聚会雨城之机,跟一个女人在五星级的风潮宾馆里颠鸾倒凤,因为兴奋过度就这么一命呜呼了。原本说好的,周五、周六两天聚会,周日各自打道回府,但是,孟宇却致电千红要多呆一天,周一再回,须不知,所谓的周一再回,却成了一去不回。千红见到死去的丈夫时,他医院的太平间里。面对丈夫的遗体,她恍惚间如同坠入了白茫茫的云雾里,又好像正迷失在梦境里,她不相信眼前这一幕的真实性。女儿孟清棋一直陪同在她身边。其实,女儿早在她抵达雨城前就已经抵达了孟宇入住的风潮宾馆,她几乎是与救护车同时到达的,因为她的工作地就在雨城。在孟宇的遗体于雨城火化前,千红去了孟宇死前入住的风潮宾馆。在千红看来,宾馆方在她抵达之前,肯定就已经打通了各方关节,对方给千红的答案是,那女人是孟宇在火车上认识的,出差的目的地同样是雨城,一路上俩人聊得投机,她是星期天晚上来到风潮宾馆拜访孟宇的。真相果真如此吗?千红想宾馆方一定是惧怕真相一旦公之于众,便会遭到媒体的曝光以及社会舆论的声讨,到那时,相关管理部门即便想庇护都只怕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一位文质彬彬的戴着眼镜的副总在将五千元钱递给大脑一片空白的千红时说,怎么说呢,将心比心,你的痛苦我们完全理解,这钱算是宾馆对于你丈夫的突然死亡而向你表示的慰问之意。千红没有接,她下意识地问,那女人是卖淫女吗?我丈夫死于嫖娼吗?副总说,这话可千万不敢这么说,我们在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就把你丈夫送到医院,医院的病历你也都看到了,你丈夫死于心肌梗死,促成心肌梗死的因素不仅仅是那个,还有,你丈夫之前还喝了酒。我们这样著名的宾馆,管理上是非常严格规范的,哪儿来的卖淫女呢?一旁的客房部漂亮的女经理趁机插话,是啊,花女士,你一看就是个有身份有修养的人,人已经死了,不能复生。死者的名声重要,生者的名声更重要,对不对?事情发生在这间客房,。说时,女经理抬头扫了一眼房门,我们绝不会让有损你丈夫和你名声的话语传出这个房间。名声,这两个字一下子便彻底瓦解了千红追寻事实真相的愿望。她哀哀地看了一眼身边的女儿清棋,清棋只回馈给她一个空洞的眼神。我要见她。千红说。其实,你见她毫无意义,只会加重你的痛苦。当然,你有这个权利,如果你觉得非见不可的话。女经理说,我们都是女人,女人最了解女人。千红忽然就觉得一阵恶心,她面色苍白,右上腹这儿一阵隐痛。她摆了摆手,整个人蹲下去,也是久病成良医了,她用手在麦氏点这儿按了按,这个慢性阑尾炎啊,已经三年了。02三年前的春节后,孟宇提出来和她离婚。那天还很冷,倒春寒的冷比之于深冬的冷,更让人不舒服,这里面可能有人们心理预期的问题,对于春天温暖感的预期被倒春寒猝不及防地颠覆了,就像千红对于他们的婚姻会一直维持到死的预期被孟宇突至的离婚要求给颠覆了一样。那天的晚饭跟往常一样,只要孟宇没有应酬,就是他俩一起做饭,将近三十年的婚姻生活,他们在家务诸事的处理上,早就已经达到了完美的默契状态。比如,千红在厨房的水池边择青菜,她稍稍地转一下身,在操作台边调拌肉圆子馅的孟宇会立即地递一把剪刀给她;千红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她用手指掏一下耳朵,正准备直起身时,坐在沙发外侧的孟宇会立即起身拿起掏耳扒递给她;大晴天,千红扯下被套往洗机里丢时,孟宇会快速将被褥抱起来搭在撑杆上晒出去……那天孟宇的晚饭一直吃得心不在焉的,尽管他还自斟自饮地喝了一瓶劲酒,有几回,孟宇都在咽下一口酒后,搛菜时和千红的眼神短兵相接时又匆忙地把头低下去,好像有什么话要说出口,又好像完全没有什么要说的。总之,一餐饭吃完了,孟宇除去说了他们单位的一个门卫师傅老胡被诊断为晚期肺癌千红唏嘘了一阵且叮嘱孟宇以后一定要少抽烟之外别无它事。饭后和往常一样,千红和孟宇一样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起先是央视七点整准时播出的新闻联播,然后,是千红选择的某个卫视的电视连续剧。对于电视剧,孟宇没有什么讲究,千红看什么,孟宇就看什么,所不同的是,千红边看电视边织毛衣,孟宇则间断地去卫生间抽两根烟,然后把卫生间的换气扇打开关上门,过一会儿再打开卫生间的门关掉换气扇。那晚,后来,千红说,你们单位的老胡都得肺癌了,你还不引以为戒少抽点烟?孟宇只是打了个哈哈。孟宇提离婚是在床上,灯都关掉了,遮光度极好的窗帘挡住了户外的灯红酒绿。孟宇先是叹了口气,然后他说,千红,我们离婚吧。音量虽然不大,但是,在千红听来却无异于睛天霹雳,她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离婚?为什么?沉默了片刻后,千红哑着嗓子问。没为什么,我只是觉得我们这样的生活没有什么意思。孟宇的语气沉沉的。千红猛地打开床头灯,她把灯举起来,举到了孟宇的脸上。孟宇闭着眼睛轻轻地吼道,你发什么神经!你才发神经呢,你看着我,孟宇,你是不是在外面有人了?胡猜,胡扯!孟宇说时,眼睛依然紧闭着。台灯照在孟宇的脸孔上,千红忽然就觉得很无趣,把台灯放回床头柜上,关了。孟宇,你如果在外面有了相好的,我也不拦你,甚至,你可以把她带来给我看看,让我帮你参谋参谋。无聊!孟宇气咻咻地说。千红披上棉睡衣,下地去上了洗手间又回到了床上,孟宇是侧身往左睡的,千红侧身往右睡去,一旦过了午夜12点,她几乎就会整夜失眠了,她必须保证睡眠,否则,第二天她的脑袋就不再是她自己的,仿佛人工安装上去的会胡乱震颤晃荡的机器。第二天,第三天,每一天千红的脑袋里都塞满了“离婚”二字,她的睡眠因此一塌糊涂,嗓子一直是哑着的,也不是完全讲不出话的那种,就是听上去感觉很糙,听她说话的人都会下意识地去清理一下自己的嗓子。她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倒霉的人,女儿不像她的女儿,跟她之间隔膜得很,这会子都往五十岁奔的人了,丈夫居然跟她提出来离婚。死掉吧!一念至此,千红禁不住打了个寒战。无精打采,这四个字是挂在千红脸上的,她也想伪装,可是,她的脑袋昏昏沉沉的。千红,医院看看,你这两天脸色真是不好。坐在对面办公桌的同事刘一莎说。千红平安无事时,她是愿意跟刘一莎多说些话的。但像此刻这样她心里灌满了铅一样沉重的心事时,她就不太愿意多说些什么了,倘若她把持不住的话,不消多长时间,刘一莎就能够有本事把她的心事淋淋漓漓地套出来。同事都说刘一莎是个精明人,精明得捉鬼都能卖钱,但她有一点好,精明归精明,却并不坏人事,她把别人的心事套出来了,基本上也就放在她自己的肚子里,并不见她搬弄什么是非短长。即便如此,有谁愿意将令自己颜面尽失的隐私和盘捧托给他人呢?刘一莎刚刚和她丈夫通过电话,说什么今天有些燥热,不过,千万别随便脱衣服,春要焐,秋要冻哦。千红时常就觉得好奇怪,他们夫妻之间哪来那么多要说的话,天天晚上回家说话还不够,白天上班还总要打上一到两回电话。医院开点安眠药了,借着刘一莎的话,医院。医生在处方上写下“酒石酸唑吡坦片”后告诉她,晚上睡觉前吃一片,基本上可以保证你能睡上七个小时。回家后,药就放在了床头柜上。睡觉前,千红从洗手间出来时,看见孟宇正把那药盒抓在手里看,然后便往手机里输入什么。当千红拿起药盒取药时,孟宇开口了,这个药你能不吃还是尽量不吃,吃了会产生依赖性的。千红没理会他,顾自地拿着药去了厨房,回来后,她把药盒塞进了包里。睡眠时好时坏,千红并不敢每天靠着安眠药过日子。死,这个问题其实很好解决,医院开一盒这个药,一次性地吞进肚子里,立马搞定,但是,看着户外灿烂的阳光和满城闪烁的灯火,她发现自己还舍不得死。而且,如果她死了,孟宇不会难过的,也说不定,他巴不得她死掉呢。后来,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孟宇再也没有提过离婚的事。他们之间在家务诸事的处理上,还是有条不紊且默契自然,但是,他们的内心分明地有了隔阂。那种隔阂是几乎能够把人逼疯的沉闷不堪,甚至,有时候,千红都想脱口而出,孟宇,我们离婚吧。但是,终究,她没有说出口。她问过女儿清棋,如果我和你爸离婚,你怎么看?你们之间的事,我不管。清棋的回答很清晰很干脆。她忘记了究竟是多久之后,她的身体里就有了隐痛,在上腹这里,有时候会影响食欲。医院看,医生作了一些询问也给她作了检查,然后告诉她,你再观察观察,症状不是很明显,先吃一些调理胃的药,说时,便开了处方。什么原因呢,我之前从来没有过的啊。千红说。你这个年龄正处于更年期,内分泌不协调以及精神紧张等因素,都有可能导致身体这样那样的问题。更年期,这个词,让千红感到很刺耳,对于自己日渐衰朽的身体,她也不是没有感觉,近年,她脸上的皮肤明显地松弛了下去下去,皱纹细细密密地爬上额头和眼角。还有脸蛋上那些黄褐色的斑斑点点。医生说,你之所以感觉如此地不舒服,主要的原因还是来自心理上的。一段时间调理胃的药吃下来,千红的感觉似乎好些。当年的深秋,天很冷,那天她的上腹这里真的是很疼了,医院,医生在检查后,说她可能是阑尾炎。阑尾炎?那是不是意味着,之前的诊断是错误的,我白白地吃了那么长时间的胃药?千红的心底突然蹿起一团无名之火。花女士,疾病的发生和发展不是靠盲目推断得出来的,得有科学依据。可是,为什么之前说我胃不好,现在又诊断我阑尾炎?我刚才看的一个病人,以前是胆囊炎,他一直听之任之,现在诊断他不仅有胆囊炎,还有十二指肠溃疡。千红一下子就紧张得一身冷汗冒出来。我这个要开刀吗?医生说,保守自然有保守的好处,就怕万一哪天急性发作时,会造成穿孔,导致弥漫性腹膜炎,那将会是一个灾难性的后果。如果,你暂时不选择手术的话,你必须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的免疫力,也或许,身体的免疫力提高了,症状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医院,她有着天生的恐惧。医院割掉这个一无用处却不时地给她带来肉体上痛苦的东西。怕手术的痛苦吗?顺产生过孩子的女人,对于这点痛肯定是不会在乎的,她只是不想在自己身上留下疤痕。另有一层,她觉得自身免疫力不行,不仅仅是阑尾,她的咽部也不好,慢性咽炎,搞得不好嗓子就沙哑了,稍微吃点辣的,就会疼。总不能在咽喉部也动一刀吧。她咽部不舒服时,便“嗯嗯嗯”地清嗓子,孟宇虽然不说什么,但时常会皱一下眉头,想必心里是厌恶的。还有她的宫颈,也是不好,每次体检,都说她有宫颈轻度糜烂。每次和孟宇做爱,她都要他用香皂清洗干净,哪怕是寒冬腊月的,她也坚持让他清洗干净。次数是自然而然地逐年地减了下去,千红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在内心深处,还有一层,那是千红一直回避承认的,她不想在孟宇面前示弱,一旦手术,虽然只是个小小的阑尾手术,医院至少得躺上一周,她咨询过医生,正常,手术后两天她可以下地缓慢行走,那么下地之前呢,她的吃喝拉撒得由他帮忙解决,她不愿意。03千红去上洗手间时,顺便从包里拿出两粒阿莫西林胶囊吞下,然后,坐在抽水马桶上,在洗脸镜下方的地砖上,她看见一根丝线一样的东西,便伸手去拈,结果拉上来后她发现了一个小挂件,小调羹般大的翡翠,丝带的末端散开着。她总觉得这个挂件在什么地方见过,却是想不起来了。也或许,这只是她的过于敏感,她其实并不曾见过。也无心无力恋战了,她只想赶快离开这个让她怨恨至极的宾馆。她把那只翡翠攥进手心,塞进了裤兜里。办完孟宇的丧事,千红整个人完全地进入虚脱状态。女儿清棋下午离开家去往工作地的雨城前,只淡淡地留下一句话,妈,你自己保重。千红还没来得及回话,防盗门便“怦”地带上了。站在客厅里的千红怔了一下,紧接着,泪珠大颗大颗地落下来。她原本想说点什么来着,尽管是如此悲伤混沌的状态,她还是想对清棋说,对遇到的好小伙子上点心,都虚二十七岁了,也老大不小的了。在行政服务大厅的食堂里吃了点饭后,她还是习惯性地去菜场买了菜。回到办公室后,她把撕下的四季豆尖和茎扔进了袋子里,却把四季豆扔在了地上。刘一莎笑,又觉得不合适,收敛起笑容,换上同情的目光。一莎,你今天中午不回去?嗯,我陪你说说话。哦。千红的脑袋有点懵,说什么话呢?她觉得无话可说。与能说会道的刘一莎相反,千红是个不太善于表达的人,在这个行政服务大厅的窗口工作已经有几年了,刘一莎先来的,千红后来的。千红觉得,退休之前的岁月里,这个岗位无疑是适合她的,每天送材料来的人,她对照申报单位的申请报告,把材料一本一本地过个数,然后,让经办人在登记本上签个名就OK了。至于堆放在这里的材料,单位的相关科室会派人一一取走。刘一莎多数中午都是回家的,她家离得不太远,有时候她不回家,是想让千红陪她逛街看看衣服。千红是衣服架子,所以,她虽然逛街的频率不高,但每逛街一次,她看中的衣服试试都好看,也因此,多会满载而归。她的衣服基本都是棉麻质地。刘一莎喜欢穿羊毛羊绒质地的衣服。千红便有些鄙视她,整个一土豪吧。刘一莎常说千红是个完美主义者。完美主义者?她的生活她的精神世界从来就是残缺的,只不过像一只烂了的苹果,烂在心里,表面看上去是还算得上光鲜。在丈夫死前,她还可以自欺欺人地闭着眼睛过日子,丈夫的死法,把这层轻飘飘的薄纱毫不容情地撕碎了,千红的心理优势随着孟宇的令她羞耻得无地自容的死法而一笔勾销,她觉得自己完全丧失了在刘一莎面前哪怕一点一滴的优越感。千红经历了一场身体到精神的洗劫,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但真正的死因熟人不知道,否则,她还不痛死,羞死,撞死算了。可一向活得滋润的刘一莎,今天看上去却是相当的憔悴,难道她请假这些天,刘一莎忙的?还有,她总觉得刘一莎看她的眼神有些闪烁不定的,难道关于她丈夫的死法,刘一莎知道些什么?想到这里,她的心底又涌起一阵寒意。刘一莎说,大家都讲,孟宇是好人。节哀,千红,咱们女人不容易。你现在也好了,为自个儿活着吧,活得精彩点。千红只顾埋头摘她的四季豆,偶尔嘴里“嗯”一声。夜晚黑得深不见底,她锁死所有的门窗,闭紧所有的窗帘,空调冒着看不见的冷气,她拥着一床轻薄的踏花被,斜靠在床上,脑子是虚空的,其实,就是办丧事的那几天,她的脑子一直是虚空的,都忘记了悲伤和痛苦。真的是忘记了。所有的事务都是机械地往前推进的。她好像是活着的,又恍惚觉得已经死过去了,头膨胀得无穷大,昏昏沉沉,躺在床上却怎么都睡不着。她想起母亲生前每每脸色极度难看时便会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我这头哇,就跟荡鸡蛋一样的。是的,现在的千红,感觉大抵就是这样的。在别人眼里,花千红有着一个近乎完美的家庭,丈夫不说多优秀,但至少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而且,对她算得上体贴。大概从三十多岁开始,每每变天,千红的腰就疼。孟宇对她是关照的,经期和变天她腰疼的时候,他就主动地承担起家里的多数家务,尤其是不允许她碰冷水。可是,外人不知道的是,他们之间一直是有着一层隔膜的,近年愈来愈甚,这个隔膜具体的形状形态都无法用语言描述得清楚,只有他们自己心领神会。说到抚养孩子,花千红更是让无数的女人羡慕得红了眼,都说她女儿就是从她肚子里过了一下,上小学前,她婆婆养着,上小学后,清棋学习上的事都是孟宇的,千红无非买个菜烧个饭而已。在别人眼里,唯一的缺憾是,在雨城工作的女儿孟清棋年龄不小了,还没有谈恋爱。还有一层让千红心里的疼痛无法缓解的因由是,女儿清棋和她之间也一直有着隔阂,应该说,自打女儿生下来后,她们母女就从来没有像别的母女那样心啊肉啊肝啊地亲热过。生下女儿后,她人还在产床上,助产士就把剪断脐带包扎好的女儿抱过来贴在她的胸前,让她试着喂奶,当时,她很木讷,甚至有些厌恶,但是,她没有反抗,她照着助产士的要求做了。助产士一旁说,这样做的好处有三个,一来,增进你们母女感情,二来,促进你的乳汁尽快分泌,宝宝可以早早吃到母乳,三来,可以促进你的子宫收缩,帮助你的身体早日复原。住进病房后,女儿的小摇篮就在清棋的床边,清棋的睡眠很差,夜里,婆婆帮清棋换过尿布后,抱过来让千红喂奶,千红像之前一样木木地把清棋搂在怀里,任由清棋吸住她的奶头。等她喂奶结束,婆婆把孩子抱回摇篮里,盖好包被,便端着痰盂去了洗手间。等婆婆回到病房时,看到摇篮里的清棋满脸满鼻子满耳朵都是奶,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脸都憋得青紫了,她快速地把清棋抱起来,头朝下地冲进护士办公室。千红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还是木然地躺在床上,睁着一双眼睛呆呆地看着天花板。后来,婆婆寸步不敢离开清棋,只是,婆婆看千红的眼神便有了几分冷若冰霜。千红听见婆婆跟孟宇说,这个女人太自私,心太毒,她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哇,她怎么能只顾着自己躺在床上消闲快活,置清棋的死活于不顾哇。那天要不是我早早赶到,清棋就被满出来的奶给闷死了哇。说时,嗓音颤颤的,一哽一哽的。孟宇一旁只管听着,没有插一句话。这孩子不能再给她养了,给她养非养死不可。不给她养给谁养啊?孟宇回一句。我带回银寨养。婆婆坚定地大声说。果然在千红满月后,清棋便被婆婆带回了老家。千红身体的恶露彻底干净,是在生下清棋45天后,第一次同房,她的感觉很平淡,第二次,孟宇再要求同房时,她忽然就莫名地烦躁,彼时,正是夏天,她伸出右手一把抓过去,狠命的,死命的,恨不得要了他的命的,具体抓在了什么部位,她当时有些茫然,后来,才发现,孟宇的左臂上有几道深深的血痕,跟千红自己小时候被自家养的猫抓过的血痕一模一样。孟宇只是呆呆地看着她,眼里不仅有愤怒,有哀怨,还有恐惧。他只是低声地吼了一句,你疯了?然后,就走进了客厅,抽烟。千红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走进卧室的,她醒来时,看见他卧在床尾,蜷缩着,如同一只受了伤的小狗,一股怜悯的情绪袭上来,她禁不住拿手去摸了摸他的头发。那之后的很长时间,花千红都觉得自己干涸枯竭了,像一条被风干的鱼,她不能看到桂圆干、荔枝干,她不能看到一切被晒干的瓜果。家里人都觉得她变了,但是,没有人再往前深想一步,没有人想到她可能是不是病了。有天,千红在电视里看到一个产后抑郁症的女人把自己才两个月大的孩子掐死了,她吓得一身的冷汗,回想自己那时候,大概就是产后抑郁症吧。可是,那样的状况,她和孟宇不都风平浪静地过来了吗?为什么到了他们都往50岁上奔时,孟宇会跟她提出来离婚?嫌她老了,可是,他也不年轻了呀。之前,千红从来不曾提防过孟宇出轨的问题,自从孟宇提出离婚后,她不能不多想一层,她有相好的了吗?那么,这个女人会是谁?忽然,她就感到了无限的悲哀。是五年前吧,孟宇当上了亚华公司的副总,她除了帮刘一莎开口让一莎的侄女刘晓风进了他的单位,对于他单位的任何人事,她一概不了解,在她眼里,孟宇是一个做事严谨且规矩的男人,在生活作风以及为人处事问题上,她是绝对信任他的。可是,就是这样一个让她高度信任的男人,却给了她致命的一击。孟宇提出离婚后,虽然只是绝无仅有的一次,但是,千红也就多了一个心眼。她开始留意他的言行举止,也努力回味他提出离婚前后的言行举止中的一些不同之处,但是,纵然她百般用心,却并不没有发现什么明显的破绽。只是有一次,那是他提出离婚之前的一段时间,那天在床上,他有些力不从心,他还有些喘,那喘息声是从胸腔里发出来的,带着刺人耳膜的哮鸣音。终于平息下来的他平躺在床上,他大睁着的眼睛闪烁着让她能够清晰捕捉得到的微光,然后,他又把眼睛闭上了,他说,你这里越来越没有力量了。千红说,那是你的心理作用。孟宇沉默。想了一下,千红又说,我这里越来越没有力量了,你都喘成这个样子,要是我这里很有力量,你该喘成什么样子?孟宇显然听出了千红话音中的嘲讽之意,他说,跟你说不清楚。跟我说不清楚,那跟谁说得清楚,你就跟谁去说吧。说完,千红拿屁股对着他,闭上了眼睛。过了许久,孟宇又转过身来搂了一把千红说,年龄越来越大,身体自然会越来越不如从前,你也不要介意。千红虽然没有理会,但是,孟宇这句话到底让她安慰了一些踏实了一些心情略好了一些。孟宇单位管理人员实行的是每周五天半工作制,但生产线是不能停歇的,他分管生产,每周日上午还要去单位一趟,所以,除去出差,孟宇是每天都要去单位的。做领导的嘛,总要以身作则些。这是孟宇的原话。有时候,孟宇去单位半个小时至一个小时后,千红会打个电话过去,孟宇如果及时接了,那基本上是在车间里,隆隆的机器声迫使孟宇不得不提高声音的分贝,千红要说的话也无非不过是,你回来时从菜场带点香葱回来,我忘记买了。孟宇也曾说过,我觉得奇怪,你为什么总是忘记买香葱呢?千红总会淡淡地白他一眼,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如果孟宇没有及时接到电话,他回电话多数用的是他的办公电话,也有拿手机回电话的,那基本上是在回家的路上了。孟宇单位有应酬,会提前告诉千红,那么这一餐,千红多数以面条或者熬点稀饭对付过去。而孟宇晚上的应酬回家时间也比较地有规律,多数在10:30前他会回到家里。这样的一个男人,千红觉得如果她还会怀疑他在外面会有什么女人,那几乎就是自己有臆想症了。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男人,他偏偏地于异地的宾馆里,死在了一个女人的身上。思绪一到了这里,千红恨不得把自己的牙根咬断。04千红这次住进雨城的风潮宾馆,可谓是故地重游了。随着时间的流逝,对于丈夫孟宇的恨一点一点地淡了,但是,刻进她心里的痛却依然是深切的。虽然风潮宾馆距离女儿的单位和住处都不超过5站的路程,但是,千红并没有告诉她。房,是千红跟前台服务员要求的。那里是丈夫孟宇最后的人生驿站,他死得很风流很下贱很不要脸,但是,无论她怎样概括怎么形容怎样描摹他的死,那都成了她一个人的自说自话自怨自艾,想到这里,她的双手紧紧地绞在一起,搅得双手由白到红又由红到白。千红的手是极漂亮的。都说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其实,于她来说,她的手远远地胜过她的脸。若是单纯地看她的手,玉葱似的,让人想入非非。在住进风潮宾馆之前,她内心有过很多种可能以及不可能的设想,比如,她会不会看到他的鬼魂,比如,她会不会做噩梦,比如,她会不会梦到他死前死后与那个不要脸的女人的全过程或者部分过程……这是一个双人大床房,床正对面的墙上一幅油画。一位少女,裸着上身,饱满挺拔的乳房上,粉色的乳头嵌于中央。一双眼睛纯洁无邪,肚脐眼像一只小酒窝似的,旋在平坦光洁的肚皮上。一袭半身长裙在离肚脐眼一寸的位置,披挂下去,直扫玲珑的脚踝。窗帘随着清风摆拂,窗外的霓虹灯火从窗帘的缝隙间漾进来,落在她的脸上,也落在雪白的被单上墙壁上。天色一点一点地暗下去,直到她完全被黑夜吞没。她就这样呆呆地靠在床上,没有开电视,没有开灯,她想不到自己会这样的平静。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她推开洗手间的门走进去,洗手间的灯是开着的,坐在抽水马桶上,她的视线探向上次遗落翡翠挂件的地砖,她的手也像上次一样地伸向那里,什么都没有摸到,只有指尖冰凉的感觉迅速地传遍全身,她禁不住地打了个寒战。突然,她的眼泪就下来了,再也止不住,她起身,一下子扑倒在床上。孟宇死了,她还活着,他们之间有过爱,他们之间有过恨,他们之间还有一个叫孟清棋的女儿,清棋就在雨城,此刻千红就在雨城,却不想让清棋知道,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周一上班时,刘一莎说,千红,我觉得你的面色比前阵子好些了,要加油哦,要好好的哦。说时,她拿出一袋红枣递给过来,千红,我和老谭周末去山东枣庄看孙子的,孙子又长高了不少,刚刚满周,都77厘米,体重10公斤了,亲家母带着,嗨哟,可尽心了。以后你们家清棋呀,最好找一个北方的亲家,北方人实在,不像南方人,十个人有十一个心眼。千红接过枣子说了声“谢谢”,她把枣子放在边上的柜面上,拿抹布抹起了桌子,只管听着刘一莎开心地絮叨,并没有插一句话。刘一莎的手机里装满了孙子的照片,她一边咧着嘴拿手指划拉着显示屏一张张地翻看照片,一边想把手机递过来给千红看的,却忽然地把手机放下了。千红本来想说,拿来我看看你孙子,想想停住没有说出来。两个人后来就各自打开电脑,坐了下来。下午,刘一莎说,千红,我到楼下银行去,一会儿我侄女晓风来的话,你让她等我一下。还没等千红应答,刘一莎就拿起钱包走了。看到刘晓风时,千红忍不住地朝她的脖子上扫了好几眼,她的脖子上戴着一个玉坠,是那种温润的白色。刘晓风是刘一莎哥哥的女儿,也有近三十好几的年纪了,当年之所以要请千红帮忙找工作,是因为她的丈夫来到梅城,她也就跟着过来了,但是跟过来的她一时半会地却找不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后来,就进了亚华公司做起了项目管理。要不是刘晓风过来,千红几乎都把她这个人给忘记了,这会子,千红的脑子里闪了一下,当时,办孟宇的丧事时,刘晓风是来了的,夹在呼啦啦的一帮子同事中间,好像也随着众人一起跟千红说过要“节哀,保重”之类的话的。这些细节,如今都很模糊了,刘晓风并没有因为她是孟宇帮忙解决的工作以及自己是孟宇的直接下属而多做些什么多表现些什么,也是的,犯得着吗,不都说人走茶凉嘛,其实,就是平时或者逢年过节的,她也没有来千红家表示过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为人处事风格,这些在千红看来都正常,既然是正常的,千红这会子为什么又把这些破事都从脑子里过一遍呢?可见人啊,表里有时候难以如一。刘晓风一看到千红,就叫了声“花姨”,眼睛扫了一眼刘一莎空着的座位说,我姑呢?你姑刚刚下楼去银行了,你坐着等一下吧,说时,便拿了一只纸杯要为刘晓风倒水,刘晓风忙说“不用的不用的”,千红还是把倒满白开水的纸杯搁在她的面前。刘晓风说了句“谢谢”,拿双手去捧住了纸杯,说,花姨你忙你的,我去一下洗手间,说时,便一阵风一样地旋走了。千红看着刘晓风的背影,这是个很平常的女人,从长相到身材到气质。不过,很多人都说,在女人眼里很平常平淡的女人,在男人眼里未必是那么回事,女人与男人的眼光在这个问题上往往难以达成共识;也或者,在某些男人眼里很平常很平淡的女人,在另一些男人的眼里也未必是那么回事,要不怎么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呢。统共才见过刘晓风不超过四、五次的千红,忽然就觉得刘晓风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她们俩都熟识的人,一个是刘一莎,另一个是孟宇,她若是一直坐在这儿等刘一莎,不说些什么话题的话,有些尴尬,若是要聊点话题那聊什么呢,聊刘一莎?显然没有意思。聊孟宇,显然更不合适。今年虚50岁的千红,除了孟宇的死法让她痛彻心扉之外,在其它的事情上,她并没有什么太特别的经历,她的人生相对来说是比较单纯的,也因此,她这个人很简单,她不知道去揣摩人事洞察人心,不管这是优点还是缺点,那都是由不得她选择什么的。孟宇的死,就像一道她从未做过的题目,不时的,她就要身不由己地把这道题翻出来温习一遍做一遍,尽管每一次都无果而终。孟宇的死,又像是一个阴谋一个诡计一个陷阱,如果说是一个阴谋一个诡计一个陷阱,那阴谋那诡计那陷阱困住的,只有她花千红一个人,除了她,还能有谁被困在里面?刘一莎回到办公区时,刘晓风跟在她的身后,也可能刘晓风上洗手间是假,去楼下迎刘一莎是真的。刘一莎一回来,这里被固化的空气便活泛流动了起来。一莎说,晓风,你要永远地感激花姨,没有花姨就没有你的今天,花姨是个厚道人,孟叔也是个厚道人。刘晓风一连附和了好几个“是是是”。你孟叔多好的一个人哪,说时,刘一莎的眼圈还红了一下,又说,不说了,不说了,再说,你花姨要难过了。刘晓风只是微微地笑了一下,没有接话。千红什么话都没有说,自顾自地喝水。千红,我带晓风去一下局里,亚华公司前阵子报了一个节能项目,据说评选结果出来了,晓风的领导想让她去了解一下情况。嗯,你们去吧。千红说时,站起身,看了一眼大厅前方墙上指向3:20的挂钟,有空常来坐坐啊,晓风。好的,谢谢花姨,边说,刘晓风便挽着刘一莎的手臂走了出去。刘晓风的身影一直在千红眼前晃悠,尤其是她脖子上佩戴的挂件,一会儿是今天佩戴的那只玉坠,一会儿是她在风潮宾馆里拣到的那只翡翠。那只翡翠挂件,她确实看见刘晓风戴过的吗?好像是的,又好像不是的。晚上回到家,千红抓了一把麻壳籼丢进电饭褒,又抓了一点黑米丢进去,清洗干净,加水,调到煮粥模式,然后,她快速地走到柜子前打开柜子取出孟宇生前一直在用的那台手提电脑。孟宇死后,千红还是第一次拿出这台联想笔记本电脑,电脑打不开,她插上电源,打开了。登陆孟宇的QQ,密码并不复杂,就是他自己姓名的第一个字母加出生年月日。千红点开最近联系人,最近聊天记录最上方的网名“渺渺”,备注名是空的。既然在最上方,却没有聊天记录,可见聊天记录是被清除了的。头像是网上下载的那种动漫图,一只眼睛睁得圆圆的,另一只眼睛闭着,头发是长长的波浪卷,很可爱很俏皮的模样。千红又依次点开下面几个人的聊天记录,聊天记录全部都在,有聊工作的,也有聊天南海北的事情的。唯独这个渺渺,是谁呢?如果是正常的聊天记录,为什么要彻底清除掉?千红把渺渺的QQ号输进手机备忘录里。孟宇生前提出离婚,跟这个渺渺有关系吗?风潮宾馆里那个让孟宇死掉的女人是卖淫女吗?宾馆方不承认卖淫女的事是担心影响其声誉还是另有隐情?可惜孟宇办公室的私人物品都是清棋去收拾的,孟宇的手机号也早在他的丧事办理期间就被清棋销了号。如果当时千红去清理这些的话,是不是应该能够发现很多她之前不知道的隐情?千红其实当时是想过这一层的,但是,她在逃避,他都死掉了,她也不想再去追究什么再去查询什么,既然如此,那她现在这样做又是什么心理,是因为从痛苦里慢慢地游离出来了吗?她摇了摇自己沉重的头颅,即使孟宇的手机还在她的手上,即使他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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